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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宏伟的救恩计划
 

神宏伟的 救恩计划



第一章
神宏伟的救恩计划


谈到救恩,首先要了解人是怎么回事。圣经告诉我们,神造人的目的是让人敬拜、侍奉神。人却偏偏背逆,不肯来到神面前。为此,神特地按自己的计划拣选一些人归他自己,让他们做自己的选民。

创世记12627节说,神起初照他自己的形象造人。这意味着亚当会象神一样喜爱公义和真理。公义和真理是神所喜爱的,是否顺服神则是亚当面临的选择。亚当具有自愿顺服的自由,因为顺服的愿望是他所固有,是神形象的一部分。在神的面前,亚当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神在创世记217节中警告亚当说,背逆的后果要由他本人承担。『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背逆的后果是一目了然的。人类被定了死罪,不但肉体死亡,灵魂也要死。灵魂的死意味着永远与神隔绝。也就是说,人要在地狱中永远承受神的震怒。

原罪的影响是可怕的。由于人性的堕落,反叛神便成为人生活中习以为常的事。人对神不断的反叛,正如愚昧无知的奸夫反复不停地回到娼妓那里。亚当的罪扩散到全人类,使人类至今仍处在可怕的堕落之中。人类都是亚当的后裔,而亚当是人类之首。因此,罗马书512节说,『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

约翰一书38节说:『犯罪的是属魔鬼,因为魔鬼从起初就犯罪』。

歌罗西书113节又说:『他救了我们脱离黑暗的权势,把我们迁到他爱子的国里』。

耶稣用麦子和稗子的比喻告诉我们,『稗子就是那恶者之子』(马太福音1338节)。

神在罗马书616节警告说:『岂不晓得你们献上自己作奴仆,顺从谁,就作谁的奴仆吗?或作罪的奴仆,以至于死;或作顺命的奴仆,以至成义』。

人的本性是不断地背逆神。由于人与神为敌,神的震怒始终落在人身上。在伊甸园里,撒旦征服了人类,人类被控制在罪与灵的黑暗里,沦为撒旦的奴隶。

 

人应当承担罪责吗?

人 性堕落之後,被撒旦奴役的人类受到日益严厉的惩罚。面对这种状况,神要求人杜绝犯罪的尺度是否有所放宽呢?人的罪恶是否已到了不可救药的地步,以致神不再 追究人的罪责?这是我们必须面对的一个重要问题。找到了这些问题的答案,就能解释神为何为所有的人预备救恩,却按照其拣选的法令,只将救恩赐给他的选 民。(我们将要看到,所谓救恩,实际就是要求人相信的命令。)

堕落后的人类遭受着撒旦与罪恶的奴役,人类所处的无望的境况正好说明了人继续对神负有的责任。这种可怕的情境既不是变幻莫测的命运造成,也不是神向悖逆的人倾泄无理的忿怒所致,而完全是人本身的行为造成的恶果。

神按自己的形象创造的人是完善的,满有神的祝福。正因为此,沦为撒旦奴仆的人要为自身的背逆负全责,人向神承担的罪责也没有减轻。直到如今,人的行为还是要对神负责。不论破碎到何等地步,人的形象依然是照着神的形象创造的。

当审判的日子,人必须就自己的所做所为向神交帐。这不足为怪。马太福音1236节说,『我又告诉你们:凡人所说的闲话,当审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来』。罗马书256节说:

『你竟任着你刚硬不悔改的心,为自己积蓄愤怒,以致神震怒,显他公义审判的日子来到。他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

神在这里强调,人必须向神交帐。

罗马书1410b12节清楚地阐明:

【我们都要站在神的台前。经上写着:『主说:「我凭着我的永生起誓,万膝必向我跪拜,万口必向我承认」』。这样看来,我们各人必要将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说明。】

哥林多后书510节说:

『因为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

启示录20章告诫我们,基督在审判台前展示案卷,案卷上记录着站在宝座前所有人的事情,他们都要就他们的行为向神交帐。第12节说:

『我又看见死了的人,无论大小,都站在宝座前。案卷展开了,并且另有一卷展开,就是生命册。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

神在圣经中反复告诉我们,人必须为自己的罪负责。请看耶稣在路加福音1334节所说的:

『耶路撒冷啊!耶路撒冷啊!你常杀害先知,又用石头打死那奉差遣到你这里来的人。我多次愿意聚集你的儿女,好像母鸡把小鸡聚集在翅膀底下,只是你们不愿意』(参见马太福音212341节,232939节)。

在这些章节中,基督是在对负责任的、按照神形象创造的人说话;他并不贬低人类,毫不否认人对神应负的责任。他宣布,人要为拒绝神的恩典负全责。实际上,这不单是一项要约,而是要求人悔改并归向基督求拯救的命令(约翰福音629节,使徒行传1730节,约翰一书31824节)。

因此,圣经充分证明,人类要为其所作所为向神负全责。整个人类的背叛并不能免去每个人必须向神承担的责任。

 

神向人宣告自己

正当人人为自己必须承担的罪责困扰之际,神将他的救恩恩赐给人。首先,神用足够的证据证明他自身的存在。置身于一个奇迹迭出的世界,人不可能不知道,唯有无限的生命能使一切成为现实。天空的星斗、初生的婴儿、芬芳的玫瑰,从最微小的生物到整个宇宙,都见证了神的大能(诗篇191节,罗马书11823节)。此外,神还向人显明了自己的慈爱。他赐给人和煦的阳光和丰收的季节(使徒行传1417节,罗马书24节)。

另外,由于人是按照神的形象所造,人的内心里也有一个见证。人的直觉告诉他,谋杀、奸淫和偷盗都是罪,因为在某种程度上,神的律法就写在人的心上(罗马书21415节)。人也直觉地知道,审判的那一天终会来到,人要为自己的罪承担责任(罗马书132节)。

尽管人了解了神存在的确据、感受到神的慈爱(人们往往对此习以为常)、认识到自己要因罪受审判,人的反叛却更加甚嚣尘上。然而,罪人毕竟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全部后果。

最后,神把至高无上的爱赐给人。神的爱十分清楚地记录在代表神旨意的<<圣经>>里。神与人立约:只要人求告神的怜悯、悔罪、尊救主基督为主,并信他有赦罪的权柄,神便收他为自己的孩子,赐他永生,把他从撒旦的奴役中解脱出来,成为神国的子民。约翰福音316节说,『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

为实现永生的应许,神做出了巨大的牺牲。他必须为所有得救的人偿还罪的全部工价(罗马书623节)。这个工价是神亲自偿付的。耶稣基督以神人合一的形象来到人间,代替那些为神所拯救并预备信神的人承受了神的愤怒。

如果十个人相信基督承担了他们的罪,基督所受的苦难就相当于这十个人应受的惩罚。如果一百万人得救,基督所受的苦就相当于一百万人在地狱中所受的永刑。基督顺服地忍受了神的愤怒,这愤怒本是神所拯救的那些人应当承受的。只有这样,神圣洁的公义才得到完全的满足(罗马书32426节、589节,521节)。

 

无人接受神的救恩

然而,深陷罪孽的诡诈的人类不肯接受神的奇妙救赎。他违抗神的命令,拒绝悔改,不信基督。他天性敌对神,不自觉地效忠撒旦,耽于罪中之乐。所有这些都促使人忽视、排斥或嘲讽神的救赎。

神的救恩并无附加条件。神赐人救恩的目的,是让人思想神的意图,爱神,敬神并永远与神相交。虽然执意背逆的人完全堕落成撒旦的奴仆,但神救赎人的意图并未受到任何削弱或影响。人依旧要对神负责。即使没有一人顺服,神救赎的恩典与慈爱也不会减少分毫。

神所赐的爱要传向全世界。这爱就是福音和要求人类信靠基督的命令。只是没有人自愿对神的爱做出反应。 相反,人沉溺于罪恶之中,竭尽所能地阻挡和拒绝福音。罗马书3章10至20节和以弗所书2章1至3节对人的死亡进行了精辟的论述。罗马书3章11节说, 『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人属灵的死,正如拉撒路肉体的死,也就是他的尸体在坟墓里腐烂四天之后的情形。难怪约翰福音6章44节说:『若不是差我来 的父吸引人,就没有能到我这里来的』。人灵命的死亡,是人不能来到神面前的直接原因。

 

神救人做他的子民

然而,神救赎人的意愿并未受到阻饶。由于人不会自愿回应神所恩赐并令其接受的救恩,神便亲自深入人类罪恶的泥潭与苦痛之中拯救属于他的人(约翰福音637节)。神想要拯救的人数全凭他自己的意愿而定,并且只救他想要拯救的人;他是救赎主。神要建立他的教会,叫地狱的权柄不能胜过它。以西结书341116节精美地描述了神的救赎计划。

在创立世界以先,神便按照他的公义拣选了他想要拯救的那些人(以弗所书14节)。神的拣选并非以得救者的圣洁或价值为尺度,而完全是按照其全权的旨意施恩救这人却撇下那人承受神的震怒(罗马书91115节)。

神完全的公义要求他为他所救的人付出赎价,这就是耶稣成为罪的缘由。耶稣承担了神计划拯救的人的罪。神的计划是按照其拣选的法则而定。神在约翰福音316节说,『叫一切信他的不致灭亡,反得永生』。基于这节经文,我们可以说,基督已经做好准备,随时随地为任何信神、接受神赦免的人偿付罪价。这实际意味着基督是世上唯一的替罪羔羊,他为所有信他的人付了罪价。这个原则充分体现在约翰一书19节中:『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

事实上,基督的确只为神所拣选的那些人而死,因为只有被拣选的人才会服从神的命令信基督。这些人当中既包括旧约的信徒,也包括从现在直到末世信奉基督的人。这一真理在马太福音121节里天使对约瑟所说的话中得到了验证。『她将要生一个儿子,你要给他起名叫耶稣,因他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自己的百姓」这个短语不可能是指整个人类,否则要出现双重处罚,因为圣经明确地告诉我们:未得救的人要为自己的罪付出代价(启示录201215节)。

基 督为那些信他的人死了,但信他的人没有一个是出于自愿。他们之所以相信,是因为神启迪了他们的心灵,打开了他们的眼睛并拯救了他们。他们何曾对福音有过任 何回应。。。。。。?神慈爱的干预仅仅发生在他所拣选的人身上。神以不可抗拒的力量将他们吸引到自己的身边来(约翰福音637节、44节)。这些由天父赐给基督的人(约翰福音637节、39节,约翰福音179节、20节)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3节)。

因此,虽然救恩已为世上每个人预备,但实际上,救恩只是遮盖了选民的罪,因为只有被拣选的人才会信他。死去的拉撒路之所以服从耶稣的命令,从坟墓里走出来,是因为通过那个命令,基督给了他能听的耳朵、能反应的生命和服从的意志,从而给与他走出来的资格(约翰福音114344节)。同样,神也赐能力给那些在灵里死了的人,使他们得以回应福音的呼召。

遗憾的是,圣经说,剩下的人仍处于神的震怒之下。当基督走上十字架偿还罪价时,他已准备为所有相信基督为救主的人偿还,但不顺服神救赎指令的人不在其中。为此,到了末日,这些人必须自己站在神的审判台前。神在罗马书118节说:『原来神的愤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罗马书289节说:

『唯有结党不顺从真理,反顺从不义的,就以愤怒、恼恨报应他们。将患难、困苦加给一切作恶的人,先是犹太人,后是希利尼人』。

神又在罗马书25节说:

『你竞任着你刚硬不悔改的心,为自己积蓄愤怒,以致神震怒,显他公义审判的日子来到』。

启示录201213节说:

『我又看见死了的人,无论大小,都站在宝座前。案卷展开了,并且另有一卷展开,就是生命册。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于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阴间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们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审判』。

罪既得赎,被救赎的人就不必接受审判并向神交代他们所犯的每一项罪行,神的震怒也不会临到他们。否则,为基督所救赎的人若再被定罪,就等于受到双重处罚,有背于神完全的公义。

 

任何人都可得救

那 么,谁能得救呢?凡将自己的意志交给救主基督的人都能得救。任何曾经诚实地寻求耶稣的人都不会被抛弃。到了末日,没有一个人能在神的审判台前申诉,说自己 曾认真地求拯救。即使有人真的寻求过,他所求的也不会是圣经里所说的救恩,而一定是他想象的救恩。一个人只要照经上所说的,具备一颗忧伤痛悔的心,他就不 致于站在审判台前,因为痛悔的心是真正救恩的开始。

奇妙的是,凡悔罪并终生信靠耶稣的人,都会明白自己是神所拣选的。神警告人要确保自己的呼召和拣选。凡像孩子一样毫无保留地信靠基督的人,都可以证明自己是神的选民。归向神之后,人会明白自己是从上面生的,神无与伦比的道会使他明白,神的救恩完全出于恩典(以弗所书2410节)。他会懂得,他得救完全是神做工的结果。如果神让他放任自流,他就决不会归向神。

神决定救一些人,而让其余的人因罪入地狱,这是神自己的事(罗马书91423节,以弗所书145节)。神是全权的造物主和救赎主,他既因信徒的得救得荣耀(以弗所书16节),又因人的愤怒而成全他的荣美(诗篇7610节)。

值得奇怪的不是神不救所有的人,而是神竞然愿意救世人当中的一个。神从各国、各部落及各种族中拯救了众多信徒,这就证明了人所不能理解的神的恩惠、屈尊的爱。这是不容置疑的。神在以赛亚书558节中说:『我的意念,非同你们的意念,我的道路非同你们的道路』。

 

第一章小结

任何来到主耶稣基督面前的人,神都赐予慈爱的救恩。的确,信主不单是一种恩赐,也是一条命令。我们的救恩只有通过耶稣基督才能实现,因为只有他能清偿我们欠下的孽债。是他所献的祭给世人换来了神慈爱的救恩。

由于人坏到极处(耶利米书179节)且死在过犯之中(罗马书31020节),人不愿接受神的救恩,不肯服从信主的命令,拒绝将自己的意志降服于神。他心里刚硬,偏行己路。罗马书311节凄然宣告,『没有寻求神的』。

然而,死在过犯之中的人对神应付的责任并未消失。尽管人灵眼已瞎,遭受罪恶与撒旦的奴役,人最终还是要在审判台前面对神,向神交代自己的罪。神以他全权的意志和怜悯在马太福音1618节 中说,『我要建立我的教会』。尽管无人自愿选择信主,神还是要为自己拣选一些人。在创立世界以先,神就指定了他要拯救的人,并把他们吸引到自己身边来。他 打开他们属灵的眼睛并拯救他们。那么,『任何人都能得救吗?』『是的,任何对福音作出回应的人都能得救』。然而,只有那些顺服神的话语《圣经》的人,才是 蒙神引领的人。没有一个在神的审判台前面临地狱之罚的人可以说,『我本想按神的条件得救,可惜未被拣选』。人面临审判与地狱的症结,在于人不想望神的救恩 计划。人或许也曾想要按自己的条件得救,但却拒绝神的救恩,所以,他最终还是要自己承担罪责。

 

神的拣选计划

接下来我们要探讨救恩与命定及神的拣选计划之间的关系。这个题目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完全的堕落

无条件的拣选

有限的赎罪

不可抗拒的恩典

圣徒的忍耐




第二章

完全的堕落

人 的完全堕落是一个丑陋的观念,它比任何其它与救恩相关的教导更能引起教会的纷争。教会中有许多人赞同「神吸引我们归向神」、「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等观 点。但他们很难进而认同人的堕落、人性的死亡,以及人无力向神迈出第一步等观念。他们坚持认为,人有自由选择或自由选择基督的可能。他们的结论是:神已做 了他能做的一切,现在轮到人来采取行动。

让我们仔细研读一下圣经,看看神在这个问题上的真实教导。先看看我们在前文提到过的一些经文。那些经文很重要,值得重温。 以弗所书215节说:

『你 们死在过犯罪恶之中,他叫你们活过来。那时,你们在其中行事为人,随从今世的风俗,顺服空中掌权者的首领,就是现今在悖逆之子心中运行的邪灵。我们从前也 都在他们中间,放纵肉体的私欲,随着肉体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为可怒之子,和别人一样。然而神既有丰富的怜悯,因他爱我们的大爱,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 候,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你们得救是本乎恩)』。在这些经文中,神是在对那些已经成为神的孩子的人说话,不是对仍然处在邪恶之中、最终归向地狱的人 说的。

神是怎样看待每一位得救的人的呢?神说他曾经死去,成为灵里的死尸。他曾『随从今世的风俗』,行事为人和不信的人没什么两样。

神接着说,这种人『顺服空中掌权者的首领,就是现今在悖逆之子心中运行的邪灵』。意思是说,这种人是追随撒旦的奴仆。耶稣在约翰福音844节中对法利赛人说,『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你们父的私欲,你们偏要行。他从起初是杀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里没有真理;他说谎是出于自己,因他本来是说谎的,也是说谎之人的父』。

以弗所书23节说,这种人与未得救的人一样,『放纵肉体的私欲,随着肉体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为可怒之子,和别人一样』。当神救我们时,我们就是处于这种可怕的背逆的状态。这样的描述适合世上所有未得救的人,既包括似乎十恶不赦的人,也包括自以为道德高尚的人。

这样的人怎能行使自由意志呢?他怎会决定来到神面前呢?他灵命已死,意志出卖给魔鬼,成为行尸走肉。他尽可以争辩,声称自己有选择神的自由,但他决不会通过基督来到神面前。在他的自由意志里,他总是选择抵挡神。他那堕落的本性决定,他要完全背叛神。

耶利米书179节进一步描述了人心背逆的可怕光景:『人心比万物都诡诈,坏到极处,谁能识透呢?』在马可福音 72122节中,耶稣也指出了人心的败坏:『因为从里面,就是从人心里,发出恶念、苟合、偷盗、凶杀、奸淫、贪婪、邪恶、诡诈、淫荡、嫉妒、谤渎、骄傲、狂妄』。

于是耶稣在马太福音 2327节中说:

『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好像粉饰的坟墓,外面好看,里面却装满了死人的骨头和一切的污秽。你们也是如此,在人前,外面显出公义来,里面却装满了假善和不法的事』。

救主用这些话描述了一些教会首领未得救的状况,他对他们的描述正适合每个未得救的人的心态。

在罗马书31018节中,神按照他圣洁的标准,强调了人类可悲的处境。第10节说,【就如经上所记,『没有一个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我们必须明白,世上没有一个义人,就连那些将要成为信徒的也不是义人。11-18节接着说:

『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他们的喉咙是敞开的坟墓,他们用舌头弄诡诈。嘴唇里虺蛇的毒气;满口是咒骂苦毒;杀人流血,他们的脚飞跑,所经过的路,便行残害暴虐的事。平安的路,他们未曾知道;他们眼中不怕神』。

这 是对人类的严厉指控。神告诫我们,与神的圣洁相比,我们不过是可悲的罪人。所谓『没有寻求神的』,是说神排除了任何人自愿归向神的可能性。神把人描述成不 可救药的罪人,灵里的死人。他的喉咙是敞开的坟墓,也就是说,他嘴里的话是从埋葬腐肉的坟墓里发出的。这句难听的话宣告了我们灵里的死亡。既然如此,我们 怎能说任何人会自愿归向神呢?我们必须接受这个可怕的真理:在得救以前,我们在灵里是死的。我们本性败坏,决不会主动寻求神。

约翰福音524节进一步强调了我们在得救以前在灵里的死亡状态:『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

我们死在罪中,只有神赐给我们生命。

 

福音向死人传讲

在彼得前书 4 6 节我们看到:『就是死人也曾有福音传给他们,要叫他们的肉体按着人受审判,他们的灵性却靠神活着』。

当然,我们并不向死尸传道,不会到墓地去向坟墓里的尸体传道。我们向活着的、有气息和知觉的人传道,但神却说福音传给了死人。在得救以前,我们都是灵里的死人,不会自愿归向神。

奇妙的是,以下这段经文告诉我们,经历神的救恩之爱的人一旦对福音作出反应,将会出现怎样的情形。第6节说:『 要叫他们的肉体按着人受审判』。意思是他们要经历肉体的死亡,但『 他们的灵性却靠神活着』。 在得救之际,他们在自己灵魂的存在里经历了复活,从而在神面前活着。

基督在约翰福音644节说,『 若不是差我来的父吸引人,就没有能到我这里来的』。 这句话中的「能」 字意味着没有人具备归向基督的能力或力量。我们在灵里已经死亡,只因天父吸引我们,我们才来到他面前。

前面我们曾谈及死了四天、埋在坟墓里的拉撒路。他已是发臭的尸体,而耶稣却对他说,『 拉撒路,出来』。 拉撒路有出来的能力吗?他能在亲耳听见耶稣的声音后出来吗?他不能听见,更不可能出来,因为他已经死了。即使你到坟墓里呼唤一千年,也不会有一人走出来,因为那里的人都已死去。我们在灵里的死亡也是如此。

坟墓里拉撒路的尸体充分体现了我们得救之前在灵里的死亡状态。神正是利用这一历史事件来教导人们救恩的真谛。

拉撒路死而复活的事件正是救恩的真实写照,这一点表现在描述此事所用的语言中。在与马大谈及死了的拉撒路时,耶稣在约翰福音1125节说,『 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 这 个美好的应许完全是针对救恩而言。耶稣叫拉撒路从死里复活,证明他的应许是信实的。拉撒路在肉身复活了,我们信基督的人要在灵里复活。拉撒路本身没有任何 能力,他已经死了,不能随己意在肉身复活。当福音传给我们时,如果神的旨意是要叫我们复活,我们就会复活,正如他叫拉撒路从死里复活一样。

圣经就是这样教导我们的。我们是死人,我们自身的行为对我们的拯救毫无帮助。就圣经而言,自由意志之说是不存在的。

 

自由意志的观念与圣经有关灵性死亡的教导相抵触

我想,有些人之所以坚持自由意志的观念,是因为这种观念使他们觉得自己在自身得救的事情上有些许的功劳。呵!我们知道并承认,我们是靠着恩典得救。可我们多想得到些许的功劳啊!在得救的事情上,难道我们自己连一丁点功劳也没有吗?这种问题的提出,是我们的本性所决定的。

假设我们耗尽精力做了一个精美的蛋糕,或做了一样显示我们自己手艺的东西,我们自觉手艺不错,可朋友偏不夸奖我们。我们固然失望。我们骨子里喜欢别人的赞扬,在得救的事情上也是如此。

如果我是自愿归向基督的,我就比未得救的邻居略胜一筹。至少我对福音做了回应,而他却没有。这样,即便我的得救基本上取决于基督的作为,我还是有那么一丁点功劳。

但圣经说,「不」。若不是神吸引,死在罪中的我们决不会有任何得救的途径。诗篇512节说:『 求你将我的罪孽洗除净尽,并洁除我的罪!』17节说:『 忧伤痛悔的心,你必不轻看』。这一切都是神的作为。

 

自由意志教义的危险性

自由意志的教义中包含着非常危险的因素。这是一个十分严肃的问题。圣经说明了其中的原因。在民数记 15 32 34 节中,我们看到一个人在安息日捡了一点柴:

『以色列人在旷野的时候,遇见一个人在安息日捡柴。遇见他捡柴的人,就把他带到摩西、亚伦并全会众那里,将他收在监内,因为当怎样办他,还没有指明』。

我们看到,这个人基本上按照神的诫命,守了安息日,只是犯了看上去很不起眼的罪:捡了几根柴。这的确不是什么滔天大罪。但神在3536节说:

【耶和华吩咐摩西说:『 总要把那人治死,全会众要在营外用石头把他打死』。 于是会众将他带到营外,用石头打死他,是照耶和华所吩咐摩西的】。

为一项轻罪而被处以可怕的极刑,这是为什么?神为何将此事记在圣经中?这个戏剧性的场面警告我们,不要将神的恩典与我们自己的行为混为一谈。

旧 约中的安息日是我们在主耶稣基督里得救的一个写照。以色列民在第七日安息时不做工。我们在得救以后也是这样,完全安息在主耶稣基督里。基督已成就我们得救 所需的一切工作。旧约中的安息日只是神通过我们的救主赐我们救恩的形象说明。在得救以前,我们企图通过某种方式以自己的行为进入天堂之门。得救之后,我们 停息了自身的作为,完全信靠成就了一切的基督。我们安息于神的恩典中,正如以色列人在安息日安息一样。

因此,捡柴的人的行为类似持以下观点的人:『 是的,我是因神的恩典得救,但我自己的行为也在其中有份,我能为自己的救恩尽微薄之力』。 但 是神说,捡柴的人要被石头打死。在旧约里,被石头打死的人相当于在地狱受罚的人。这种可怕的处罚也是那些罪大恶极的人所受的。他们的死正是神的震怒降临于 罪恶之上、导致地狱永刑的真实写照。因此,神通过捡柴的人的故事教导我们:如果救恩计划由大部分的恩典与我们微不足道的行为构成,那么,我们还是免不了受 审判。

这听上去很可怕!但是,只要遵循圣经的教导,相信以弗所书2章、罗马书3章、约翰福音524节等经文,我们就会懂得:我们已经死在罪中,不可能再有自由意志。神本身救我们,也只有神能够救我们。只有神佩得救恩的荣耀。

 

如何理解看上去与自由意志有关的经文

圣经有些章节似乎表明人有自由意志。例如,神在启示录2217节宣告:

【圣灵和新妇都说:『 来!』 听见的也该说:『来!』 口渴的也当来;愿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

这里所说的生命的水,指的就是福音。但这节经文并不表明任何人会自愿接受福音,它只表明神的救恩已为全人类预备。任何人以神的条件归向神,都是神拯救的结果。结合整本圣经来阅读此文,我们就会发现,没有人会自愿归向基督,因为没有人寻求神(罗马书311节)。因此,尽管启示录2217节道出了神的应许,但除非神吸引人,任何人也不会对此作出反应。

启示录320节常常被那些想保留一些自由意志的人引用。神在这段经文中说,『 看哪!我站在门外叩门,若有听见我声音就开门的,我要进到他那里去,我与他,他与我一同坐席』。

乍看上去,此文似乎是说响应基督的人都是出于自愿。仔细读来,我们会注意到『 若有人听见我的声音』 这句话。 死人能听见神的声音吗?拉撒路能听见神的声音吗?当然不能。他听不见救主的声音,他已经死了。 但他的确听见了基督的声音。他听见了,并且走出来。

同样,在灵里死了的人本身不能听明白福音的呼召。响应的人之所以响应,是因为神给了他们属灵的耳朵去听。正如神给了死去的拉撒路肉体的耳朵听见,肉体的力量反应一样,神也给了我们属灵的耳朵来分辨神是否在呼召我们到他那里。启示录320节并未教导自由意志。它只是告诉我们,只要有耳可听,我们就能作出反应,但这能听的耳朵也必须从神那里来。

耐人寻味的是,神在启示录中不停地宣告:『 圣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凡有耳的, 就应当听!』 (启示录36节)唯有神所引领和拯救的人,才会具备那样的耳朵。因此,这节经文也是对人类完全堕落之说的佐证。

我们由此得出这样的结论:完全堕落的原则完全符合圣经的教导,经得起最严格的考究。但这个原则与自由意志的观念格格不入。主张人具有选择神的自由意志的福音计划是违背圣经的。

早在得救之前,人的意志就已出卖给罪和魔鬼撒旦。我们尽可以固执己见,说自己有自由意志,但实际上,在未得救的状况下,我们的意志总是与神的意志相背。正如罗马书311节所言,『 没有寻求神的』。 我们决不会自愿来到神面前。如果有人执意把人对神的叛逆称为自由意志,那也未尝不可;但这种自由意志不同于『 我自愿得救』的 说法。后者的含义是:任何人都能凭自己未被神所限制的意志来到基督面前。同样离经叛道的危险观念是:神不会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那些拒绝基督的人,那些自愿保持迷失状态的人。

当约书亚吩咐以色列『 今日就可以选择所要侍奉的』(约书亚记2415节)时,他是指人有自由意志吗?细读此文即可发现,约书亚所说的选择并非神与巴列之间的选择,而是在两种虚假的宗教中作选择。约书亚书2415节说:

『若是你们以侍奉耶和华为不好,今日就可以选择所要侍奉的:是你们列祖在大河那边所侍奉的神呢?是你们所住这地的亚摩利人的神呢?至于我和我家,我们必定侍奉耶和华』。

神并未让我们在信与不信之间作出选择,神命令人类信基督。约翰一书323 节说:

『神的命令就是叫我们信他儿子耶稣基督的名,且照他所赐给我们的命令彼此相爱』。

当圣经中的经文涉及选择时,神总是命令人们当选择什麽。其实质就是要归向神。我们必须忠实地将福音并神要人信基督的命令传达给人。

应当明白,只有为神所吸引、预备得救的人,才会服从命令并回应福音。此外,神还给了我们传福音的使命,要让神的救恩计划成就于他想要拯救的那些人的生命中。

在传福音时,我们切不可在福音信息上添枝加叶,从而把最终的选择变为人的,而非神的选择。很多布道的人常常加上这样的话,『 神已经做了他该做的,现在轮到你做你该做的』; 神开恩为你的罪付了赎价,现在轮到你接受他的赦免』;『 神做完了他该做的一切,剩下的要由你来做』; 神是个正人君子,他为你预备了救恩,但并不强迫你接受。』

这些说法的核心就是,救恩是神与人工作的总和。这实际与自由意志没什么两样。这些说法忽略了这个事实:我们的救恩『 不是出于行为』 (以弗所书29节),因我们已经死在过犯之中。行为加恩典的福音是站不住脚的。

当今许多人所持的必须『 接受』 主耶稣为救主的观点,正是建立在人有自由意志的前提上的。实际上,我们接受基督,乃是神把我们赐给他做礼物的结果。神倾斜我们的意志、吸引我们,并赐我们永生。我们不过白白接受了神的礼物。

下面两首圣歌,你会唱其中的哪一首呢?

1

不是我拣选了你,

主啊,我不会选择你;

若不是你拣选了我,

这颗心还将拒绝你。

2

不是你拣选了我,

主啊,你不会拣选我;

若不是我选择了我,

你的心还将拒绝我。

前一首歌是符合圣经的。当我们决定跟从耶稣时,实际是神的工作感动了我们。我们没有丝毫的功劳。赞美归于宝贵的救主耶稣基督。是神让我们悔改,荣耀归于神!




第三章

无条件的拣选

对许多人而言,拣选并不是一个高兴的字眼,因为它涉及到神拣选我们,而非我们选择神这个事实。这种观点强调人在灵里的死亡,剥夺人的自尊,为人的本性所不悦。它提醒人:人的命运与灵魂都不是人自身所能主宰的。这一观点在圣经中有明确的教导。

在讨论拣选这个议题的过程中,我们将会发现,拣选是人得救所必须的,是神救恩计划的必要组成部分。

我们知道,人已死在罪中。因为爱自己的罪,人不肯寻求神,决不会自愿来到神面前。如果基督只是简单地将救恩赐给世界,就不会有人信他。即使神的恩典与慈爱向人类宣告一千年,也不会有一人响应。人的本性完全背逆神,没有人会寻求神。若神不在人心上做工,就不会有人得救。

基督决定自己建造的教会是地狱的权柄也不能胜过的。为建立起他的教会,基督拣选了一些命定得救的人。因此,拣选是神的救恩计划中绝对重要的组成部分。

神何时拣选那些预备得救的人?

神是在什么时候决定并拣选谁该得救的呢?以弗所书14节说,神在创世以前就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换句话说,神是在造人以前,即人类堕落以前就拣选了他要拣选的人。

在启示录178节,神曾谈及自创世以来名字没有记在生命册上的那些恶人。他们是野兽与撒旦国里的奴仆。相反,那些信基督的、不属于撒旦的人的名字则在创世以前就已记录在生命册上。这符合以弗所书14节的说法:『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圣经告诉我们,神的拣选的确发生在有时间以前,在神开始他的创造之前。

由于神从起初便知结局(以赛亚书4610节),他知道他将要创造的完美无缺的人会自愿叛逆神,从而陷入罪恶。为此,我们的天父为这个结局做了预备,把他计划拯救的人交给主耶稣基督。约翰福音637节说,『凡父所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到我这里来的,我总不丢弃他』。这里所指的就是在创世以前为神所拣选的人,神已将他们的名字写在羔羊的生命册上。

在希腊文版的新约里,拣选一词有三种形式:ekloge,eklektos,eklogo,分别相当于英文的election,elect,chosen。该词在新约中先后出现约五十次。现举例如下:

罗马书115节说,『如今也是这样,照着拣选的恩典,还有所留的余数』。彼得后书110节说,『所以弟兄们,应当更加殷勤,使你们所蒙的恩召和拣选坚定不移』。

歌罗西书312节说,『所以,你们既是神的选民、圣洁蒙爱的人』。提多书11节:『凭着神选民的信心』。马太福音2214节:『因为被召的人多,选上的人少』。彼得前书29节:『唯有你们是被拣选的族类』。以弗所书14节:『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

圣经中关于预定的教义

圣经所述神的拣选计划中包含着一个推论出的教义,就是预定。和『拣选』一样,『预定』也不是一个舒服的字眼,很多人甚至希望这个神学词汇从未出现在圣经中。

实际上,希腊文中的proorizo一词(『预定』一词的词源)六次出现于新约中。在罗马书829节我们读到,『因为他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他儿子的模样』。30节又说,『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

以弗所书15节说:『就按着自己意旨所喜悦的,预定我们借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11节又说,『我们也在他里面得了基业,这原是那位随己意行做万事的,照着他旨意所预定的』。

『预定』一词的动词形式还出现于圣经的另外两处。在使徒行传428节中,该词译为『预定必有的』。意思是基督为我们的罪受难,遭希律、本丢· 彼拉多及其它人反对,都是神计划的一部分。神在这节经文中说,『成就你手和你意旨所预定必有的事』。所以,我们看到,神的旨意是预先必要成就的。

在哥林多前书27节中,出现的是proorizo的动词形式,意为「预定」。『我们讲的,乃是从前所隐藏、神奥秘的智慧,就是神在万世以前,预定使我们得荣耀的』。神在这里说明,整个福音计划是由神预定的。

以上这些经文告诉我们,神在创世以先即预先决定了救恩计划的各个方面,其中包括哪些人得救。但神未曾预定谁会自愿来到他面前。这是不可能的,因为每个人都已死在罪中:『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罗马书311节)。神纵观时间的走廊,看到人类在亚当堕落后的惨状,于是拣选了部分可鄙的、背逆的罪人,拣选并拯救他们。按照圣经的教导,这些人的得救是神所预定的。

如果神只是寻找并拯救那些自愿来到他面前的人,那就不能算是拣选。若是那样,作出选择的便是人,而不是神。如果人选择来到神面前,那麽,神只需辨别哪些是得救的。那样的话,得救的人就只是神的恩典的接受者,而称不上神的选民。约翰福音1516节说,『不是你们拣选了我,是我拣选了你们』。一旦开始相信基督为我们的救主,我们便成为神的选民。

选民就是无条件得救的罪人

无条件的拣选是圣经的一个原则。神在拯救其选民时并未考虑其罪的惨状。选民的得救并不在乎选民有多好,也不在乎他们的长相。尽管选民都有罪,神还是拯救他们。在罗马书31018节中,神把整个人类毫无例外地形容为邪恶。耶利米书179节说,『人心比万物都诡诈,坏到极处』。神就是从这样的人中拣选并拯救一些人。圣经并没有说基督来是要拯救好人。相反,他来是要拯救罪人。雅各书25节说,『神岂不是拣选了世上的贫穷人,叫他们在信心上富足,并承受他所应许给那些爱他之人的国吗?』当然,我们在信心上的富足,是出于神的赐与,神的恩赐。以弗所书289节说,『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哥林多前书12728节说,『神却拣选了世上愚拙的,叫有智慧的羞愧;又拣选了世上软弱的,叫那强壮的羞愧;神也拣选了世上卑贱的,被人厌恶的,以及那无有的,为要废掉那有的』。

在这些经文中,神称他要拯救的人为卑贱的、愚拙的;他选择那些本身并无价值的人。神救我们时,我们正处于那样的状态。我们没有哪一点佩得神的拣选。拣选是绝对的、无条件的。

当基督将拉撒路从坟墓里叫出来时(约翰福音1143节), 墓地里埋着许多死人。我们的主本可走向任何一座坟墓并呼叫任何一个死人走出来,那人也会应声而出。但基督按照他全权的旨意决定让拉撒路从死里复活。拉撒路 在回应基督的命令时并未满足任何条件;他也不是在满足条件后才被选中从死里复活的。他不过是死人中的一员,并不比别人更具备复活的资格。拉撒路死了,他的 身体在腐烂,他没有任何资格可以走出来。但他的确走出来了。基督拣选了他,并令他走出来。

通过拉撒路复活一事,神向我们展现了无条件拣选的一幅戏剧性的图画。我们的确蒙神的拣选而获救,但救恩并无先决条件。我们以自己的本来面目,反叛、顽梗、灵里败坏、灵性崩溃的面目来到神面前。诗篇3418节说,『耶和华靠近伤心的人,救灵性痛悔的人。』诗篇5117节说,『忧伤痛悔的心,我必不轻看』。

拣选的观点是否助长宿命论?

也许有人要提出这样的问题:『如果神在创立世界以先即拣选了他要拯救的人,而我自己不能为自己的拣选做什么,那我何必费心遵圣经的指示信耶稣基督呢?若是选民,我就信;否则不信。毕竟我对自己的拣选无所作为,一切取决于神的全权计划』。

实际上,如果神命令我们相信,我们只有服从和相信。若有人偶尔从命信耶稣,那信的人当时不应考虑自己是否蒙了拣选。那不干他的事。我们听到福音时,就当信实地听从福音并相信主耶稣基督。

信了主的人届时也会回首反思。『为什么我会信从并归向耶稣基督,而我周围的人却不这样呢?』直到后来,当他们查考圣经并找到答案之后,才发现自己的信心来源于神的拣选和引领。

神打开了每个得救者的灵耳灵眼,赐给每个人回应福音的能力,正如他赐给死在坟墓里的拉撒路能力,使他在听见主耶稣的呼召(约翰福音1143节)时能够顺从地走出来。这就是拣选的教义。

我 们要传福音,但不必了解谁是神的选民,因为这不干我们的事。我们知道,在未得救的人中有神的选民。基督知道他们是谁。就是基督要来寻找并拯救的迷失的羔 羊。我们若见证福音并祷告,迷失的羔羊就会听见神的声音,神就吸引他们到他身边来。我们不知道他们是否被拣选,但神知道。

拣选是奇妙的教义,是绝妙的应许。它确保我们传福音的果效。传福音的成功与否既不在乎成功的方法,也不取决于我们华丽的辞藻或销售技巧。成功取决于神在福音上的信实。通过福音信息,神寻找并拯救那些预备得救的人。神呼召他们,称他们为义,并且荣耀他们(罗马书830节)。这就是神的绝对应许,也就是无条件的拣选。这是何等美好的教义!遗憾的是,竞然有人害怕这样的教义。

拣选与预定的教义既是如此美妙,为何还有许许多多的人感到害怕呢?原因是这些人期望神的预定不致违背人的意志。也就是说,他们宁肯相信神预定那些人会归向他,认为人应该在自己得救的事情上至少得到些微的功劳。

此外,人总是不遗余力地企图维护自己的主权,这是撒旦堕落罪中的本性决定的。撒旦想要做王,与神同等(以赛亚书14章)。人也一样,想在自己人生的宝座上做王。人的本性决定,人不愿承认神的主权。然而,圣经明确地教导我们,无条件拣选的教义正是强调了神至高无上的主权。神想救谁就救谁!拣选的是神,人没有任何选择的权利。

神在救恩上的旨意是全权的

神在罗马书第9章中清楚地阐述了自己的主权。比如,他用以扫和雅各来说明预定与拣选。1113节说:

【(双子还没有生下来,善恶还没有作出来,只因要显明神拣选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神就对利百加说,『将来大的要服侍小的。』正如经上所记:『雅各是我所爱的,以扫是我所恶的』。】

所以我们看到,神在预定与拣选的问题上拥有完全的主权。罗马书915节说,『我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恩待谁就恩待谁』。「我要」二字在这里就是在强调作决定的是神。第16节说,『据此看来,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发怜悯的神』。这节经文一针见血地排除了「人的意愿」。

罗马书918节进一步强调了这个美妙的教义:『如此看来,神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叫谁刚硬,就叫谁刚硬』。神至高无上的恩典的教义正是通过神的拣选计划得以实现。

阅读罗马书,我们不由得想起一首古老的赞美诗中的诗句:『你是窑匠我是泥,制我成坯,造我成器,全凭你的意』。这样的祷告正是基于罗马书92023节中的教导:

【你 这个人哪,你是谁,竟敢向神强嘴呢?受造之物岂能对造他的说:『你为什么这样造我呢?』窑匠难道没有权柄,从一团泥里拿一块做成贵重的器皿,又拿一块做成 卑贱的器皿吗?倘若神要显明他的愤怒,彰显他的权能,就多多忍耐宽容那可怒预备遭毁灭的器皿;又要将他丰盛的荣耀彰显在那蒙怜悯早预备得荣耀的器皿上】。

这些经文强调,神是至高无上的;他有权柄和权力拯救他想要拯救的人。神连拯救一个人的义务都没有。我们都该下地狱,都该在他的震怒中承受永刑。神依照他的神圣选择,通过拣选计划拯救一部分人,这完全是神自己的事。

约翰福音112节介绍了这条真理:『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假若我们停留此处,就会以为选择在人:凡接待他的就得救。但请看下文中的限定性陈述:『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3节)。神强调是他自己拣选人,拯救谁全凭他的旨意。信基督的人并非随己意而信,因为他们的愿意完全伏于罪恶之下。

使徒行传1348节也表明,救恩只赐给神所拣选的人。这节经文说,『凡预备得永生的人都信了』。可见不是人人都信,而是只有神预定要信的人才信。

神赐给我们悔改

神命令各处的人为自己的罪悔改(使徒行传1730节)。 这一事实促使人们产生这样的错觉:尽管救恩是出于恩典,但我还是以自己独立的意志悔改了,并且没再犯罪。我因此得出这样的结论:因为我已停止犯罪,所以神 要拯救我。无论如何,我相信悔改与我的意志有关,与神的作为无涉。然而,即使是独立于神的作为的想法也是圣经所不容的。使徒行传531节说:『神且用右手将他高举,叫他作君王,作救主,将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赐给以色列人』。

神明白地告诉我们:我们的悔改也是神的恩赐。神并不是在我们满足某些条件之后才救我们。神接受不佩、背逆、邪恶的罪人,在罪人经历神的救恩计划的过程中赐给他悔改的机会。难怪以弗所书2810节要说:

『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我们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

我们悔罪的善功也是神的恩赐。

神赐我们信心

在论及信心时,圣经让我们进一步了解到神在我们的救恩中所发挥的全部作用。罗马书43节说:『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我们或许要下这样的结论:尽管我们的工作于救恩无益,但我们的信心应当算是得救的一个因素。然而,我们只要细读圣经就会发现,称义的不是亚伯拉罕的信心,而是神本身。

让我们来看看加拉太书216节:

『既知道人称义不是因为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连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使我们因信基督称义,不因行律法称义,因为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

神说是『因信耶稣称义』。换句话说,我们得救的基础不是我们的信心,而是基督的信心。我们之所以得救,是因为他完全信实地执行了神的救恩计划。难怪基督在启示录1911节中被称为『诚信真实』。

另外,我们在加拉太书216节看到,我们不是因行律法称义。在约翰福音628节中,犹太人问耶稣,『我们当行什么,才算做神的工呢?』耶稣在下一节答道,『信神所差来的,这就是做神的工』。主耶稣通过这句话教导我们,我们信基督为救主的信心是一项工作。加拉太书216节指出,我们不能因行律法称义。这就是说,我们只是因信基督的作为而称义,不是靠自己的行为称义。

加拉太书220节进一步强调了这条真理:『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他是爱我,为我舍己』(参见罗马书322节和腓立比书39节)。

再看罗马书45节:

『唯有不做工的,只信称罪人为义的神,他的信就算为义』。

「他的信」只能理解为神的信,也就是说,是神的信实使信徒称义。罗马书117节的意思也是如此。『因为神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这义是本于信,以致于信』。神在这一节和前一节经文中教导我们,犹太人和希腊人的救恩都是本于信(基督的信),以致于信(我们的信)。我们的信是基督的信的反映和结果。

这样,我们就能理解以弗所书28节:『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我们赖以得救的信是基督的信。他是信的根本。所以,这段话可理解为,『你们是藉着恩典靠基督得救,而不是靠你们自己。基督和他的救恩乃是神的恩赐』。

在救恩的工作上,我们毫无功劳可言。一切荣耀归于神。我们是因为基督的信实得称为义。正因为得到了基督的信实,我们才信靠基督为救主。

在结束无条件拣选这个原则之前,让我们再引用最后一段经文。约翰福音637节说,『凡父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到我这里来的,我总不丢弃他』。在这里,耶稣强调,只有父赐给他的人才会来到他面前。神只是从人类拣选了他想要拯救的那些人。

按 照逻辑推理,接下来的问题是:『如果神按他全权的意志决定救一些人,而让其余的人被定罪并入地狱受永刑,那么,基督是不是代表每个人上了十字架呢?还是只 为那些信他的、数目有限的选民赎了罪?』在历史上,教会称这个原则为有限救赎或特别救赎。意思是说,基督在十字架上偿付的赎价只对神的选民有效。对不信的 人则无任何预备。

有的人认为,基督为所有人的罪死了,只有拒绝基督的人才会下地狱。这样的教义一方面符合『我们自由选择归向基督』的观点,另一方面又支持了『神已做完他所做的一切,现在轮到我们』的错误观点。我们将在下一章对此进行详细的讨论。




神赐我们信心

我们将在本章仔细探讨有限救赎或特别救赎的问题,看看这个概念是否符合圣经的原则。在马太福音121节中,神用美妙的语言通过对约瑟说话的天使宣告了特别救赎。『她将要生一个儿子,你要给他起名叫耶稣,因他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请注意『自己的百姓』这个短语。谁是他自己的百姓?我们在约翰福音637节曾经看到,『自己的百姓』就是父赐给基督的那些人。由此我们知道,基督只是父赐给他的那些人的救主。当然,为了救他们,基督有必要为他们的罪付出赎价。基督正是为此走上了十字架。但这并不表明他为每一个人舍了命。

在约翰福音第10章里,基督谈到了他来寻找并拯救的羊。他在15节说:『我为羊舍命』。那么,谁是羊呢?基督在第14节说,『我是好牧人,我认识我的羊,我的羊也认识我』。羊就是属基督的人;他们归他所有。他为他们舍了命;他的羊也认识他(约翰福音1014节)、归向他(约翰福音637节)。

基督只为那些将要信他的人祷告

在约翰福音17910节,基督向父祷告说:

『我为他们祈求,不为世人祈求,却为你所赐给我的人祈求,因他们本是你的。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并且我因他们得了荣耀』。这里的第9节是针对基督拣选的门徒而言,在第2021节中,基督所考虑的远不止他的门徒。

『我不但为这些人祈求,也为那些因他们的话信我的人祈求,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你父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使他们也在我们里面,叫世人可以信你差了我来』。

这 是一个意味深长的祷告,对吗?如果基督为世上每个人舍命,我们肯定要期待他为所有的人祷告。可以设想,如果所有人的罪都得到了偿付,基督肯定要与父安排所 有的人归向他。但在这节经文里,神揭开了圣父与圣子之间内部关系的隐秘。基督在这里明确表示,他不为整个世界祷告,而只为那些属他和『那些因他们的话信我 的人祈求』。基督只为父赐给他的人代求,只为他的羊祷告。在希伯来书72526节中,基督被称为我们永生的大祭司:

『凡靠着他进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为他是长远活着,替他们祈求。像这样圣洁、无邪恶、无玷污、远离罪人、高过诸天的大祭司,原是与我们合宜的』。

这些经文具体地说明,基督为那些凭借他归向神的人代求;也就是为他正在拯救的那些人代求。这正是基督在约翰福音第17章中祷告的内容。

基督在第2节向父祷告说,『正如你曾赐给他(指基督本人)权柄,管理凡有血气的,叫他将永生赐给你所赐给他的人』。紧接着,基督再次提到他的门徒,并阐述了神的救恩计划的基本原则。在这段话中,主耶稣提到了父所赐给他的那些人(约翰福音637节),并强调他为他们预备了永生。永生的恩赐是藉着救赎赐给信徒的。(我们能相信有些人经历了救赎却没有得到永生吗?如果我们相信基督为所有的人付了罪价,就必定得出这种违背圣经的结论。)

唯有得救的才能称义

若从圣经中的「称义」一词来考察救恩的实质,我们会再次发现:特别救赎或有限救赎的概念符合圣经的原则。罗马书518节说:『因一次的义行,众人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罗马书425节说:『耶稣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

神在这些经文中清楚地教导我们:他所拯救的,他也让他们称义。罗马书59节 也说:『现在我们既靠着他的血称义,就更要借着他免去神的愤怒』。因此,神确立了这样一个原则:因基督的死而得救的人就被称义,称义的人有新生命。称义的 是因基督的血称义。如果基督为每个人付了赎价,则全人类皆可在神面前称义。应当承认,所谓称义,意思就是被称为义人。罪价一旦付清,罪人就不再受罚。

使徒行传2415节说:『无论善恶,都要复活』。彼得后书29节说:『主知道搭救敬虔的人脱离试探,把不义的人留在刑罚之下,等候审判的日子』。这些段落清楚地表明:不但称义的人要复活,不义的也要复活,并在审判之日定罪。罗马书518节、425节告诉我们,当我们得救时,我们就因基督的血而称义。他所流的血使我们在神面前称义。那么,如果基督为每个人流下了使人称义的血,为何还有不义的人存在呢?然而,一旦认识到基督只为得救的人赎罪,这个问题就会迎刃而解。

未获赎罪的人要因罪受审判

如果基督为世上每个人的罪付了赎价(或如某些人所言,不信主耶稣基督的除外),那么我们必定要问:『已被赎罪的人为何还要受审判?』启示录2013节说,那些站在审判台前的人『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审判』。各人的行为要受审判,以鉴别各人是否无罪、完全顺服神的道。当然,既然人的每一个行为都受到罪的影响,受审判的人必定要被定许多的罪。

马太福音123637节说:『凡人所说的闲话,当审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来。因为要凭你的话,定你为义;也要凭你的话,定你有罪』。既然没有得救的人没有好行为,而且没有一个义人,那么,人供出的每一件事都要给他们带来惩罚。

罗马书256节说:『你竞任着你刚硬不悔改的心,为自己积蓄愤怒,以致神震怒,显他公义审判的日子来到。他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在这节经文中,神说人类要在审判台前因自己的每一个罪行向神交帐,而对每个罪行的惩罚都是地狱之苦。

圣 经并没有说人在末日审判时要交代的唯一的罪是拒绝基督。人要为每一个罪行负责。如果走上十字架的基督为每一个罪行付了赎价(有的人认为他为世上的每一个人 赎了罪),那么,倘若这些得蒙赎罪的人还要为同样的罪下地狱,他们实际就是受到了双重的处罚。这根本就站不住脚,对吗?

在歌罗西书325节中,神立下了这样的法则:『那行不义的,必受不义的报应;主并不偏待人』。只因基督作了那预备得救的人的替罪羔羊,神的这个要求才得到满足。约翰福音524节清楚地表明,信徒不被定罪。

以弗所书525节说,『正如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他只为教会舍己,而非为整个世界或所有的人。下面我们还要谈到,虽然十字架与作为肢体的教会存在某种关系,但基督的宝血只遮盖教会中真正的信徒。

由 此可见,圣经并不支持以下教义:基督在十字架上为人类的每一项罪付了赎价,叫人下地狱的唯一的罪是不信主耶稣基督。不信主的罪只是所有罪行中的一项,它不 过加重罪人所受的惩罚而已。我们的每一个行为都是有罪的,而任何罪行都会招致神的愤怒,都足以让我们下地狱。可见相信基督是我们的救赎主是何等地重要!我 们唯有靠着基督才能逃脱地狱之罚。

圣经不是说神要所有的人得救吗?

是不是有些经文与我们学过的经文有所不同呢?彼得后书39节说,『主所应许的尚未成就,有人以为他是耽延,其实不是耽延,乃是宽容你们,不愿有一人沉沦,乃愿人人都悔改』。这节经文的意思是说基督为每个人付了罪价吗?提摩太前书234节不是说基督要所有的人得救吗?若没有赎他们的罪,基督怎会有此愿望呢?提摩太前书26节也说主为所有的人舍命,作他们的赎价。同样,提摩太前书410节也宣称神是所有人的救主。

以上经文的确好像是说基督为每个人的罪付了赎价。果真如此,我们就会感到难以理解前面学过的明确论述特别救赎的经文。怎样才能使这些经文自圆其说呢?

以上经文都一致使用了『所有人』一词。彼得后书39节说,『不愿有一人沉沦,乃愿人人都悔改』。提摩太前书26节说,『他舍己作万人的赎价』。提摩太前书410节 说:『他是万人的救主』。我们应当明白圣经是如何使用『所有人』这个词的。我们通常会取其『一切』的意思。如果一个房间里有十个人,而我们说『他们都戴着 帽子』,那么,我们的脑子里马上会出现一幅画:这十个人都毫不例外地戴着帽子。然而在圣经中,当神使用『所有人』一词时,该词往往具有特定的内容。

例如,路加福音21节说:『当那些日子,该撒亚古士都有旨意下来,叫天下人民都报名上册』。如果不看上下文,我们或许会以为『天下人民』包括北美印地安人、非洲人等。但上下文告诉我们,这里所说的『天下人民』是指罗马帝国应纳税的那些人。换句话说,『所有人』一词是受上下文限制的。

使徒行传217节 说,『在末后的日子,我要将我的灵浇灌凡有血气的』。圣经告诉我们,神并没有用圣灵浇灌世上所有的人,并未让每一个人成为先知或让每一个人说预言;他只是 用他的灵浇灌那些信徒。『所有人』一词受到圣经剩余部分的限制,意即只有被拣选的才会相信。因此,『所有人』一词并不是囊括一切的。

哥林多前书1522节说:『在亚当里众人都死了』。我们从圣经的其它部分可以看到,『众人』一词在这里是囊括一切的,是指人世间的每个人。罗马书310节说,『就如经上所记: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

哥林多前书1522节 的下半节告诉我们,『在基督里众人也都要复活』。如果这里的「众人」包括每一个人,那么,该经文就是在教导普遍救赎。我们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地狱里肯定会 挤满了没有复活的人,也就是在灵里死了的人。所以,再读上节经文时,我们就会发现,『「预定复活」的众人都要复活』。神的意思是说,所有按照他的计划得救 的人都是因基督的工作得救。圣经的其它段落告诉我们,神计划拯救的人就是那些预定要得救的人。

同样,当神说出『他舍己作万人的赎价』(提摩太前书26节),『他是万人的救主』(提摩太前书410节),『他愿意万人得救,明白真道』(提摩太前书24节)这类话时,『万人』一词是受神的拣选计划限定的。神只是他预定要拯救、拣选并救赎的人的救主。所谓『万人』指的就是这些人。神希望所有被拣选的人都来到他面前。

圣经不是说基督赎了全人类的罪吗?

圣经中还有一类经文常被用来证明基督为世上每个人的罪付了赎价。约翰一书414节说,『父差子作世人的救主』。约翰福音442节也称他为「救世主」。

约翰一书22节似乎更强调这一点:『他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普天下的人的罪』。

这些经文真的是在强调主耶稣为全世界每个人的罪付了赎价吗?约翰福音31617节也有类似观点:

『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因为神差他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

我们再来看看施洗约翰在称呼耶稣时所用的戏剧性的语言:『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约翰福音129节)。

把 这些经文和圣经的其它部分割裂开来,我们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基督的确为整个世界赎了罪。这类经文表面上的确给人这样的印象。然而,结合整本圣经来看,我们 会发现这个结论不能成立。如果基督为整个世界(世上每一个人)的罪付了赎价,那么,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就不可能再有末日审判和地狱。如果每个人的罪都已 得赎,就不应当再有该下地狱的不义的人。既然基督为每个人的罪死了,他的血应当已经使每个人称义。

我们应当更仔细地阅读这些经文。应当切记,主耶稣基督是唯一的救赎者。赦罪的方式也只有一种,就是通过基督流出的宝血。

约翰一书22节说:『他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普天下的人的罪』。

如果我们认为基督真的为全人类的罪付了赎价,就会发现这种观点与马太福音1236节、罗马书256节和歌罗西书325节相背。这些经文明确表示,未得救的必须就他们的罪向神交帐并付出代价。如果基督真的为世上每个人的每项罪付了赎价,这些段落就说不通。由此我们知道,这不可能是神所说的救赎。

基督是唯一的救赎之路

如何理解约翰一书22节?看看经文的前半部分,我们就会明白,神清楚地说明,是基督为圣徒提供了救恩。他是我们的赎罪祭;没有任何别的人能为我们预备回归天父的道路。基督担当了我们的罪,他是唯一的道路。

经 文的下半部分说,『不单是为我们的罪,也为普天下的人的罪』。可以看出,神在这里强调的是这样一个事实:除了通过主耶稣基督以外,整个世界没有别的拯救方 式或方法。全世界所有的罪都要藉着主耶稣基督的血而得到赦免。这段话并未详述神的救恩计划所包括的范围;它只是说基督是那些将要得救的人唯一的赎罪祭。

别的段落则说明了将要得救的实际就是选民。神在约翰一书22节说明了选民得救的途径就是作为赎罪祭的基督。因为我们知道,世上未得救的人依旧不义,必须站在审判台前受审,交代自己的罪,并为之付出代价。我们知道,这节经文的意思并不是说基督为世上所有的人赎了罪。

在约翰福音129节,施洗约翰说了这样一句话,『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这句话的言下之意是说,这就是那实现救恩的羔羊。施洗约翰并未细说救恩的详情,他既没有指出得救的是神的选民,也没有明说我们要信他。他只是宣告基督是来到世间的救世主,是遮盖世人罪孽的唯一途径。

这条真理可从约翰福音316节 看出:『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这句话的意思是说,神爱世人的方式就是把主耶稣赐给世人,从而拯救世 人归他自己。他赐下他的独生子,让世上信他的人不至灭亡。『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这句话自然排除了其余的人,难道不是吗?神定下的条件就是这样:信 则存,不信则亡。

不信的人为何灭亡呢?就是因为他们的罪。神在罗马书623节说,『罪的工价乃是死』。神称基督为世人的救主,但这并不等于我们可以下结论,说基督赎了每个人的罪。这个结论不符合圣经上有关很大一部分人要在地狱中为自己的罪承受永刑的教导。

除拒绝基督外,基督为我们所有的罪付了赎价?

如前所述,有的人认为除了不信耶稣基督以外,基督赎了我们所有的罪。这种教义来源于约翰福音318节:『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这节经文似乎是说,人被定罪的原因是不信耶稣基督。然而,第19节紧接着说:『光来到世间,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定他们的罪就是在此』。可见世人的罪是爱黑暗;对黑暗的爱使世人陷入黑暗的王国里,并且犯各种各样的罪。

19节及其它经文表明,人下地狱的原因不是不信主耶稣基督,而是因为人是罪人,在神的面前负罪。不信主只是表明人的罪未被遮盖。诗篇第852节 说:『你赦免了你百姓的罪孽,遮盖了他们一切的过犯』。基督的血遮盖了我们的罪孽,除去了我们一切的过犯。倘若我们下这样的结论,说基督为全世界的罪付了 赎价(不信主耶稣基督的罪除外),那么,我们所传的福音就偏向了恩典加行为的边缘。这实际是说,基督在十字架上了结了我们一切的罪孽,唯一未了的罪是不信 耶稣基督。

这 意味着什么呢?如果基督的血没有遮盖拒绝基督的罪,那么,信耶稣基督便成为证明我们佩得救恩的好行为。于是我们可以说,神的恩典遮盖了我们一切的罪;但由 于我们信基督的好行为,我们配得神的拯救和恩典。这种想法使我们陷入发展恩典加行为福音的可怕境地,把我们确确实实地送进地狱!当读到有关救恩的经节时, 我们应当切记:救恩完全出于恩典。连我们信神的信心也是神所赐的(以弗所书28节)。实际上,救我们的不是我们的信心,而是主耶稣基督的信心(加拉太书216节,322节)。我们所以能够得救,是因为基督信实地为我们的罪走上了十字架。我们在生活中表现出来的信心不过是基督在为我们赎罪时所彰显出来的信心的反映。我们在得救之后表现出来的信心和好行为都是神的恩赐。没有哪一点是我们佩得的。

圣经不是也谈到那些虽然成圣却仍不信的人吗?

下面我们要研究一组经文。这些经文似乎表明,至少容易让人产生误解,以为某些未得救的人实际上已经得救。先看哥林多前书714节:『因为不信的丈夫就因着妻子成了圣洁;并且不信的妻子就因着丈夫成了圣洁』。同样,在希伯来书10章,神谈及一位知道救恩之道的人如何顽梗地离弃福音,因而从未成为神的孩子。第29节说:

『何况人践踏神的儿子,将那使他成圣之约的血当作平常,又亵慢施恩的圣灵;你们想,他要受的刑法该怎样加重呢?』

这两节经文都谈到没有得救却成为圣洁的人。『成为圣洁』一词的意思是指未得救的人得到了某种形式的恩典。

『成 圣』一词的意思是分别出来侍奉神。重生的信徒无疑是分别出来侍奉神的。可是,如何看待教会里,即基督的肢体内,那些行事为人不像神真正孩子的人呢?如何看 待一个家庭里既有得救的,又有未得救的人的情况呢?如果因着相信的人,整个家庭得与神的国认同,那么,基督是否也救赎了未得救的家庭成员呢?

另一个类似的经节是彼得后书二章一节。在这节经文里,神谈及百姓中的假先知,也就是那些把可诅咒的异端带入教会的人。彼得后书二章一节说:

『从前在百姓中有假先知起来,将来在你们中间也必有假师傅,私自引进陷害人的异端,连买他们的主他们也不承认,自取速速的灭亡』。

『买他们的』这个短语似乎表明基督在十字架上为他们赎了罪。

但我们要结合前面学过的内容来考察这些经文。前面我们说过,面临末日审判的那些人须在末日为每一项罪行交帐。由此可知,他们并不是基督永恒的子民,不是基督的羔羊。

如果把这些经文与圣经的其它部分割裂开来,我们可能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基督赎了他们的罪,他们和信徒一样,不会下地狱。尽管经文本身表明这些人成了圣洁,但是,希伯来书1029节的上下文表明:他们必将承受地狱之罚。彼得后书第2章十分清楚地说明,假先知要承受永刑。

由此我们看到,尽管神说一些人为主『赎回』,『成了圣洁』,但他们还是处于永刑之下。这怎么可能呢?圣经是怎样调和这些明显的矛盾的呢?

应当明白,神所关注的,是肢体与永恒意义上的教会。重生的信徒是基督永恒的肢体;他们属于他,其罪已为基督的血遮盖。他们是基督建造的教会里永久的成员。从天上降生的信徒出现于不同教派的教会。这些教会都是神国肢体的一部分,是信基督的人有组织的、看得见的身体。

即使教会中所有的人都声称信基督,他们也不一定都是信徒。彼得后书第2章中所说的假先知就是信众中的成员,但他们并未得救。

古以色列的公会里也包含许多的非信徒。公会中有凭着恩典拣选的余数,但大部分人依旧不信。作为一个整体,公会在基督降生前的两千年中即代表着神的国,但那些未被拣选的人仍然面临审判。

同样,在新约时期,五旬节后兴起的教会与教派以组织和团体的形式代表着神的存在。这些教派都称自己为基督教,但每个教派中都有信徒和非信徒。

这 一点在启示录的前三章说得很清楚。神在这里谈到了小亚细亚的七个教会。在天堂里,每个灯台代表着一个教会,而每个教会又都是基督的教会。然而,神警告说, 在一个教会中有耶洗别;在另一个教会中则有尼哥拉党人(一种异端)。虽然各教会都称自己为基督教会,但每个教会中都可能搀杂着非信徒。

由 于教会是分别出来侍奉基督的,教会中的每个成员都被视为分别为圣的人;也就是说,每个人都被分别出来侍奉神。甚至连身为教会成员的假先知也被认为是基督赎 回的。神通过这段话表明,基督在十字架上不但为重生的信徒(选民)赎了罪,而且还建立了他的肢体:教会。从这个意义上讲,教会中的成员已被赎回。但就个人 而言,只有相信的人才能得救。这一点可从圣经有关末日审判的教导中看出。从整体来看,他们是神赎回的一个组织,是基督身体的一部分(彼得后书21节)。因此,神可以说假先知也是他买下的。

同样,未得救的丈夫因为得救的妻子而成为圣洁(哥林多前书714节)。父母中的一方既成为神国永恒的国民,整个家庭也作为一个整体成为神国的一部分,尽管其它家庭成员并未得救。

因此,所谓未得救的人成圣或得赎,并不是指基督通过他所流的血赎了他们的罪。他们只是以团体(教会组织)成员身分得救或成圣。而教会组织之所以得以成立并存在,是因为基督为这些教会中的信徒所流的血。

通 观整本圣经,我们必然得出这样的结论:有限救赎或特别救赎是与圣经全文相吻合的唯一答案。神具有一个十分详细、明确的救恩计划。在创立世界以先,神就预定 了得救者的名字并记载在生命册上。他在世上寻找并拯救他的羔羊。这是一个完整的计划。福音要传到整个世界。如前所述,任何人只要回应福音,就必然得救;但 除非父吸引人,就不会有一人回应。神要吸引他所拣选的所有的人,因为神的救恩计划永不改变。




下面我们要探讨第四个问题:『不可抗拒的恩典』。




第五章

不可抗拒的恩典

圣经是怎样论述不可抗拒的恩典的呢?人到底能不能抗拒神的意志?如果神真想救某人,他有没有足够的力量来阻挡神的意志?

当然,我们知道,人永远不能与神抗衡。神是无限的、全能的、全权的神,他藉着话语创造宇宙。人却是有限的受造之物。没有人能挫败神的意志。通过对神的了解,我们知道:神绝对地控制着每一个局面。然而,是否有可能如某些人所说的,神是位「君子」,不会强迫人违心地得救?

如果我们真能阻挡神的旨意,那就不会有一人得救。为什 么?别忘了我们在前面学过的:『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罗马书311节)。前面提到的有关「完全堕落」的原则告诉我们:人已死在罪中,不会自愿来到神面前。即使福音向人传讲千年以上,也不会有任何人自愿选择救恩。因此,认为神是个「君子」,不会把他的旨意强加于人的观点是违背圣经的。

实际上,已经有过成千上万的人得救的历史。神说得救的人如同天上的星、海边的沙一样多(创世记2217节)。这表明神已经以某种方式把他的意志强加给人类!

神吸引他计划拯救的人

约翰福音63739节说:

『凡父所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到我这里来的,我总不丢弃他。因为我从天上降下来,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来者的意思行。差我来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赐给我的,叫我一个也不失落,在末日却叫他复活』。

神通过这些经文告诉我们:父将一些人赐给了主耶稣,这些人也会来到他面前。什么也不能阻饶神的计划,他的旨意必定成就。这里并没有说赐给基督的那些人能回避救恩。

实际上,约翰福音639节 明确指出:『差我来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赐给我的,叫我一个也不失落,在末日却叫他复活』。在这节经文中,基督绝对肯定地告诉我们:神的救恩计划毫无瑕疵, 神计划拯救的每一个人都要得救。神庄严地承诺并宣告:他的救恩计划必须实现。按照他的救恩计划,神在创立世界以先即全权决定了获拯救的人选。什么也不能阻 挡神的旨意,他必将我们无可抗拒地吸引到他那里。

腓立比书16节 说:『我深信那在你们心里动了善工的,必成全这工,直到耶稣基督的日子』。神在这里再次承诺要完成他所开始的工作。你能看出基督的工作在创世以前就开始了 吗?这工是在十字架上实施的。在十字架上,基督为我们这些信徒成为罪!在十字架上,我们的名字与基督相连。因此,早在我们降生之前,神就开始了他的恩工! 当我们听到福音时,神就打开我们的灵耳与心灵,使我们对福音作出回应。神就是这样继续他的救恩计划。腓立比书16节说,神要完成他已经开始的工作,直到耶稣基督的日子。神按照他不可抗拒的旨意制定的计划不会遭受挫折。它是不可抗拒的。

基督在马太福音1618节 说:『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阴间的权柄,不能胜过他』。一个人在得救以前处于怎样的境况呢?他是撒旦的奴隶,是自身罪的奴仆,屈服于黑暗的权 势。但基督说他要建立他的教会,这教会是阴间的权柄也不能胜过的。也就是说,即使地狱也不能束缚神计划拯救的人;谁也不能阻止神做他所要做的事。人得救, 是神不可抗拒地吸引人的结果。

耶稣说过,除非父吸引人,就不会有人来到他那里(约翰福音644节)。神有必要吸引我们,因为我们的灵命已死。作为死人,我们不可能对福音表示赞成或反对。

的确,很多人在首次接触到福音时感到很气愤。然而,总会有人不时地屈服,并承认自己是需要拯救的罪人。这人到底怎么了?是神在吸引他。谁能阻挡神的旨意呢?当神想拯救某人时,神就开始在那人的内心行拯救之工,那人的心便渐渐地顺服福音的命令并信神。

你 看,你在基督里得到新生的发言权正如你从母腹中降生时一样。(想想吧!)你能记得你出生时的情形吗?你与你的降生有何关系?你能选择你的父母吗?你能自己 决定何时降生吗?你能自行决定是否出生吗?这些问题的答案是绝对否定的。你和你自己的降生毫不相干!你是完全脱离自己的意愿来到这个世界的。

还记得耶稣在约翰福音36节中对尼哥底母说的话吗?『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耶稣在这里所指的是灵里的新生。他指出,灵里的新生与肉体的降生同样真实。是神吸引着我们的心。神若让我们自行其是,我们就永远不会寻求神,而只会偏行己路,直至死亡。

我们并不想归向神,我们的生活完全背离神,但神还是决定按照他的时间表救我们中的一些人。无论在中年、老年或临死之前。神的计划是要救我们。毫无疑问,他会在适当的时候吸引我们。他会给我们信心和脱离罪恶的愿望。谁也不能挫败神的旨意。基督说过,他要建立他的教会。

前面我们读过的罗马书916节说:『据此看来,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发怜悯的神』。可见,我们的意愿与我们的救恩毫无关系。我们对福音的回应并不是出于自愿,而是神将他的意志强加给我们、不可抗拒地吸引我们的结果。

让我们再来看看约翰福音113节。 神在这里谈到那些成为神的儿子的人:『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难道神说的还不够明白吗?如果神等待我 们自愿地回应福音,我们便永无得救的可能!我们会竭尽全力地阻挡福音,因为我们自己不愿得救;但如果神承诺救我们,他就一定会救我们!他会不可抗拒地吸引 我们归向他自己。

拉撒路的复活说明了我们的意愿在恩典中所起的作用

让我们再来看看拉撒路:他死在坟墓中,基督决定让他复活。基督站在坟墓外说:『拉撒路,出来!』(约翰福音1143节)让我们姑且容忍一个毫无道理的想法。假设耶稣希望拉撒路自愿走出来,言下之意:若拉撒路无此意愿,他就不会走出来!

可是不!实际情况完全相反!耶稣站在坟墓外说:『拉撒路,出来!』于是拉撒路出来了。他之所以出来,是因为基督给了他出来的意愿并赋予他回应命令的欲望。基督的意图是叫拉撒路复活,拉撒路本人或任何别人都不能挫败基督叫他复活的计划。

拉撒路的复活是我们得救的生动图画!耶稣带着福音来寻找并拯救迷失的羊群。可以想见,他想要救谁,谁就会得救。我们无力阻饶神的旨意!这岂不是美妙的教义吗?

我们不妨设想一下这样的情形:您有一位未得救的亲人特别地背逆神,很邪恶,深陷罪孽;但是您爱他,总希望他能得救。您设法给他传福音,而他却耽于罪中之乐,不肯听从福音。

然而您知道,神并不为人邪恶的意志所扰。如果神决定救这位亲人,他会把自己的旨意强加给他。在适当的时候,这人就会产生归向基督的愿望,并且来到他面前!

这是何等的福分!不然的话,看到您的亲友深陷罪孽,您或许会说:『何必为他们祷告?他们决不会听的!他们太坏了,良心泯灭,怎么可能接受福音呢?』

可是赞美神!神给了我们祷告的渠道!神应许说:『义人的祷告是大有功效的』(雅各书516节)。 神期待我们为未得救的人恒切祷告,并且通过我们的祷告作工。我们不知道您那位未得救的亲人是否被拣选,那是神的事。但我们知道,如果他是神的选民,神会通 过我们的祷告作工,把他的旨意强加给您那位邪恶的、刚硬背逆的亲人。神会打开他的灵眼,使他回应福音。啊!这实在太奇妙了!神为他的救恩计划付全责,而人 终究不能以任何方式阻饶神。这是多么振奋人心的事!

上 一章所说的不可抗拒的恩典的原理,更是给我们带来诸多的安慰。它让我们确信:神所吸引的人,是撒旦不能捆绑,也不能阻止的。谁也不能阻挡神的旨意;如果神 定意救某人,那人就必得救。神赐我们信心,让我们悔改。撒旦绝对无力阻挡慈爱、全能的神拯救的伟力!赞美神!这是何等蒙福的确据!

在 此重申一个警告:如果我们相信人能阻挡神的意志,使之不能拯救他要拯救的人,我们的福音就要变成恩典加工作的福音。其实际含义就是:神做了他该做的,现在 轮到我们采取行动,做我们该做的那一份。我们完成救恩计划的工作就是相信或接受神所赐的救恩,因为我们自以为神不会将他的意志强加给我们。我们可以从自身 的行为中得分。于是神做了他该做的,我们也尽了自己的本分。我们与神共同完成了救恩。基督赎了我们的罪,完成了最主要的工作,但只是在我们自愿接受基督之 后,神的救恩计划才在我们身上生效。既然我们可以阻挡神的救恩计划,这就足以证明我们接受基督的工作至关重要。

这 种推论会把我们直接带进地狱。我们的作为与我们的救恩毫无关系。我们完全是蒙恩得救。正如我们在前面反复看到的,任何福音计划若包含我们自身的任何工作, 都是违背圣经中的救恩计划的。天父的吸引是我们归向基督的唯一原因。神给了我们属灵的耳朵,也给了我们一颗新的相信的心。神不可抗拒地吸引我们归向他自 己,这是具有永恒意义的认识。

最后一章我们要讨论圣徒的忍耐。这个概念也可称为一次得救,永远得救。这个教义是否符合圣经的教导?接下来我们要讨论的是永恒的保障。




第六章

圣徒的忍耐

人会失去自己的救恩吗?这是一个令许多人困扰的问题。现在让我们来查一查圣经,看看能否从中找到有关永恒的保障,亦称圣徒的忍耐的经文。

要回答救恩的保障这个问题,先要了解神为我们预备的救恩的性质。圣经中所描述的未得救的人就是罪人,在灵魂与肉体上都是撒旦的奴仆。他完全背逆神,生命完全堕落,灵命完全匮乏(耶利米书179节,罗马书31120节,以弗所书213节)。他因罪被判死刑。罗马书623节说:『罪的工价就是死。』这里所说的死是指人要永远处于神的震怒之下。不偿付与罪俱来的惩罚,也就是永刑,人便无缘进入圣洁的天堂。

神救我们脱离了什么?

这个问题涉及神为得救者预备的救恩的性质。基督到人间来,是为了作人的中保、救赎主和替罪羔羊。付罪价的必须是人,因为犯罪的是人,罪的工价也要人来付。基督又必须是神,若比神略小,他在为人赎罪时就要在地狱中永远地忍受神可怕的震怒。

作为中保,基督为我们成为罪(哥林多后书521节)。换句话说,他担当了信徒所有的罪,包括人犯罪的本性。作为替罪羔羊,为我们负罪的基督在神的审判台前被定了罪。

基督既因我们的罪而被定罪,神便将他的震怒倾泻在基督身上,让他替我们承受地狱中的永刑。只有神人合一的基督才能承受如此剧烈的痛苦,在三天三夜的时间内付清我们的孽债并成就救赎之工。他是多么奇妙的救主!

我们这些经历了救恩的人现在得以站在神面前,就好像已经用无穷的时间在地狱中付清了孽债一样。

在 按照法律的要求偿清了罪的代价之后,那从监牢里释放出来的犯人在法律面前被宣告无罪。同样,我们在得救之后,神的律法不能再追究我们的罪。我们再也不会在 神的面前被定罪,因为救主已经清偿我们犯下的每一项罪以及将来可能会犯的罪。基督替我们承受了地狱之罚,把我们从中救了出来。因此,经上说:『那些在基督 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罗马书81节)我们在他里面,是因为他作了我们的替罪羔羊。主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就好像我们也被挂在那里,因罪而经受神的震怒一样。

既然基督赎完了所有的罪,我们所犯的任何罪,都不至于使我们失去救恩。在为我们替罪时,基督就已预料到我们可能要犯的罪。正如约翰福音524节所言,我们不会再被定罪了。为此我们在基督里得到永恒的保障。一旦确实得救,我们的救恩再也不会失去,因为基督的宝血遮盖了我们所犯的每一项罪。

我们有永生

圣经教导我们,因得救的缘故,我们身上产生了具有永恒后果的变化。这种变化进一步证明,我们的救恩永不会失去。约翰福音315节 说,我们信基督的人有「永生」。如果基督走上十字架的目的纯粹是为了给我们性命,那么,可以想见,我们只要犯一次罪,就足以丢掉性命。然而神赐给我们的是 永生。既是永生,仅就永恒的特性而言,这生命必须是永远长存的。因此,我们不可能再犯任何足以使我们丧失永生的罪。所谓永生,就是指我们永远不会失去救 恩。

永生不仅仅是一个没有实际意义的哲学名词。它是我们的生命中非常实在和真实的东西。它涉及到我们的人格中一个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它告诉我们:我们这些得救的人已成为新生命。我们已从灵里的死亡状态中复活并进入永生。

圣经教导我们,我们的生命是由灵魂与肉体构成;我们是完整的人。圣经有时用「灵」这个词来代表人的「魂」或「灵」。只要有知觉(活着的人都有知觉),人就看不到自己的灵魂。

然而,人一旦死亡,灵肉分离的状况就会出现。临死前的人还是完整的人,有肉体,也有灵魂;一旦死去,便只剩下没有生命的躯体。灵魂与肉体是同样真实的,同为人的组成部分,但灵魂却要离开死人的身体并与之分离。

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的那个强盗,就是灵肉分离的一个例子。耶稣对那强盗说,『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路加福音2343节)。时隔不久,耶稣又说:『父啊,我将我的灵魂交在你的手中』。此后不久,耶稣的身体便葬入坟墓。强盗的尸体也埋葬了。但耶稣和强盗都与父同在天堂。他们的灵魂同归天堂。

使徒保罗曾谈及这种灵肉分离的情形。他在圣灵的默示下强调,他「更愿意离开身体与主同住」(哥林多后书58节)。在腓立比书12324节,他又满有信心地说:『情愿离世与基督同在,因为这是好得无比的;然而,我在肉身活着,为你们更是要紧的』。另外,启示录204节也说,『因为给耶稣作见证,并为神之道被斩者的灵魂。。。。。。他们都复活了,与基督一同作王。。。。。。』

信徒死后之所以能够立即升入天堂,是因为他的灵魂在得救时复活了。在灵魂与肉体得救之前,他在灵里是死的。这一点我们已在「完全的堕落」那一章看得很分明。彼得前书46节说,『就是死人也曾有福音传给他们』。显然,福音并不是传给墓园里的那些尸首,而是传给在灵里死亡的世界各地的人。人得救时便经历复活,这个荣耀的事实在圣经里有着深刻的论述。歌罗西书31节说,『你们若真与基督一同复活,就当求在上面的事;那里有基督坐在神的右边』。

我们的救主从坟墓里出来时经历了复活。我们也与他一同经历了复活。

以弗所书246节说:

『然而,神既有丰富的怜悯,因他爱我们的大爱,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他又叫我们与基督耶稣一同复活,一同坐在天上』。

神有关我们与基督一同复活的教导是何等地美妙!因为基督的升天与复活,我们也与他一同复活、升天。

我们人格的哪一部分经历了复活呢?不是身体。因为身体在死后要进入坟墓,等候末日的复活。哥林多前书第15章论述了身体复活时的美妙情形。

经历复活的乃是我们的灵魂,正因为此,信徒在肉体消亡时才可以马上进到神面前。在死亡之际,信徒的身体还不能进入天堂与神同在,因为这身体尚未成为完全的、复活的灵体(哥林多前书154244节),但灵魂却可以马上进入天堂。灵魂在得救的时候就复活了。

这种复活在启示录2056节被称为头一次的复活。神在这里解释了殉道者的灵魂能够与基督一同作王的原因。殉道者已经经历了头一次的复活,也就是灵魂的复活,所以,他们在死后可以马上进入神的圣所。在启示录206节,神强调了那些经历了头一次复活的人的五个特点:

1。他们是有福的。

2。他们是圣洁的。

3。第二次的死在他们的身上没有权柄。(启示录2014节告诉我们,第二次死亡就是地狱。)

4。他们是神的祭司。

5。他们与基督一同作王。

这五个特点同样适用于得救的人。我们是蒙福的人。在马太福音第5章的所谓「八福」中,主谈到了信徒得到的各种不同的福份。彼得前书29节告诉我们,我们是「圣洁的国度」。罗马书81节说,我们不会进入地狱中的第二次死亡:『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神在彼得前书29节中说,我们是「君尊的祭司」(参见启示录510节)。我们与基督一同作王。以弗所书12022节告诉我们,基督坐在神的右边,统领今世与来世的一切。以弗所书26节又说,我们与基督一同坐在天上。

我们在地上作他的使者时也是在作王。启示录510节说,『又叫他们成为国民,作祭司,归于神,在地上执掌王权』。由此我们知道,头一次的复活适用于那些经历过救恩的人。

这就是信徒内心里对神怀有大爱并且切望神的旨意的原因。约翰一书39节说,『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神生的』。

我们在灵里经历了新生,从上面来的新生,并且经历了复活,成为新造的人。因此,在我们的灵命里,我们再也不会犯罪。

我们仍为罪所困扰的原因,是因为身体尚未复活。我们这与灵魂一样真实的肉体依然渴望犯罪,于是神命令我们将私欲钉死在十字架上。而在与肉体同样真实的灵里,我们已经历了复活,不愿意再犯罪。在罗马书72124节,神藉着使徒保罗讲论了神的儿女属灵生活中的争战:

『我觉得有个律,就是我愿意为善的时候,便有恶与我同在。因为按着我里面的意思,我是喜欢神的律,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

如果我们认识到神的儿女业已经历复活,就不难理解得救的人生活中继续存在的冲突。我们也能理解圣经在彼得前书46节所言,信徒是在灵命死亡的状态下听到了福音,正因为此,『他们的灵性靠神而活』。灵魂的复活使我们得以靠神而活。

我们也能理解,神为何在帖撒罗尼迦前书313节宣告,再来之时,基督要与所有的圣徒一起来。帖撒罗尼迦前书414节 进一步强调了这一真理。神在这里承诺:基督再来的时候,『那已经在耶稣里睡了的人,神也必将他与耶稣一同带来』。用圣经的话来说,得救的人的死亡只是睡 眠。他们的身体睡在坟墓里,等候末日的复活。在灵魂里,他们永恒的生命仍然继续。死亡只不过改变了他们的居所。在死亡之际,他们离开自己的躯体,继续在天 堂与基督同活并一同作王。

我们在得救时得到的永生,便是所有这些奇妙的真理和应许的确证。神的恩典是多么地奇妙,他所赐的救恩又是多么宏大!由此可见,任何真正得救的人都享有永恒的平安。

同样,那些尚未得救的、死在罪中的人在死亡来临之际也要面对灵与肉的分离。然而,由于灵命尚未复活,他们在自己灵里的存在里不能进到神面前。圣经告诉我们,未得救的人在死后要进入寂静之处(诗篇11517),不再有知觉,直到末日时复活受审判。启示录205节说,『其余的死人(未得救的人)还没有复活(没有知觉),直等那一千年完了』。

换句话说,未得救的人死后的下一个知觉就是在末日复活受审。那审判该是何等的可怕啊!在恩典尚存之时得救又是何等重要!希伯来书23节说,『我们若忽略这么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

回到信徒享有的永恒保障这个主题,我们会找到许多教导这一真理的经文。约翰福音102730节说,我们永远不会灭亡,谁也不能把我们从神的手中夺走。神在以弗所书11214节中应许我们,他已将圣灵赐给信徒,作为承受基业的担保。腓立比书16节说,神会完成我们里面的工作。在罗马书第8章的末尾,神又应许说,任何受造之物都不能把我们与神的爱分离。

罗马书835节以及3739节给了我们如下美好的承诺:

『谁 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呢?难道是患难吗?是困苦吗?是逼迫吗?是饥饿吗?是赤身露体吗?是危险吗?是刀剑吗?。。。。。。然而,靠着爱我们的主,在这一 切的事上已经得胜有余了。因为我深信无论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权的,是有能的,是现在的事,是将来的事,是高处的,是低处的,是别的受造之物,都不能 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这爱是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的』。

这些经文告诉我们,我们的救恩是确定无疑的。读罢此文,我们不会再对自己的救恩持有片刻的疑虑。

如何理解表面上教导救恩可能丧失的经文?

是不是有的经文表明我们会丧失救恩呢?如何理解希伯来书648节,102627节,彼得后书220节以及约翰福音1526节?如果我们草率地阅读这些经文,并把它们与圣经的其它部分割裂开来,就会得出信徒会失去救恩的结论。然而,结合整本圣经,用正确的方式研读,我们就不难理解,这些经文不可能证明我们会丧失救恩。不然的话,有关救恩的永恒性以及神在这方面的应许的经文就要与此相抵触。

基督的身体:个体与团体

然 而,那些似乎教导救恩可能丧失的经文仍不容忽视。它们毕竟也是圣经的一部分。如前所述,只要我们记住圣经是用两种方式表现基督的身体或教会,就能理解那些 经文的真正含义。当圣经谈及基督的身体或教会时,它有时是指获得重生的单个信徒。正如我们在前文看到的,这些人无疑在基督里有着永恒的保障。

然而,圣经也将基督的身体当作一个团体来表现。这个团体由那些宣称愿意事奉神的成员组成。它的具体表现形式就是在新约时期形成的、愿意事奉主耶稣基督的公会、教派及聚会小组。

在 由教会成员构成的团体中,有许多未获重生的人。就团体而言,他们因为教会成员的身份而成为神国的公民;但就个体而言,他们尚未成为基督里的新人,基督并未 赎他们的罪。他们本身并未接受自己灵性崩溃、唯有靠神的恩典才能得救这一事实。他们相信,只要已经入教,并且努力过圣洁的生活,自己在神面前就是配得的。 他们懂得许多的圣经知识,明白圣经有关人性邪恶、人要承受神的震怒的道理,并且晓得基督是唯一的道路。但作为个体,基督并未成为他们生活中内在的、亲密的 一部分。他们仍在罪中。

以色列:神肢体的预表

古以色列正是神的肢体的真实预表。这个肢体中有得救的,也有未得救的。但每一个以色列人都确信自己已经得救并为神所悦纳。他们这样认为,是因为以色列是神的选民,自认坚守礼仪和律法。然而,圣经教导我们,无论在历史上的任何时期,大部分以色列人并未得救。希伯来书31519节详尽地阐述了这一真理。神在这里说,以色列人因为不信而不能进入他的安息。

希 伯来书中的这段经文回顾了古以色列人在通往迦南地的旷野上的经历。以色列人与神有着密切的关系。神白天以云柱,夜间以火柱为他们引路。以色列人饮用从岩石 中奇迹般喷涌而出的水,吃从天上降下来的吗哪。尽管他们明白神的旨意,且有代表基督原形的摩西带领,然而,大多数以色列人并未得救。遗憾的是,希伯来书319节说,『这样看来,他们不能进入安息,是因为不信的缘故了』。希伯来书42节进一步说,『只是所听见的道与他们无益,因为他们没有信心与所听见的道调和』。

就整体而言,他们是基督身体的一部分,与基督认同。他们是基督的新娘,熟悉神的应许。就整体而言,他们在生活中感受到很多的福分。就个体而言,他们却并未得救,并未凭着得救的信心信靠神。因此,他们仍要承受地狱之罚。

当今的教会也是同样的情形。教会里有声望很高的成员:他们有的教主日学,有的是牧师,有的擅长激情洋溢的祷告,有的熟读圣经。总之,真正的信徒可能做的一切他们都能做。但是,倘若没有成为基督里的新人,他们就不能得救,只不过是希伯来书648节,102627节,彼得后书220节以及约翰福音1526节中谈到的那种人。像尼哥底母一样,他们必须从上面而生才能进入天堂。尼哥底母是当时的犹太公会中一个忠实的信徒。

显然,教会里那些自信已经得救但尚未经历新生的人,应当有充足的理由相信自己会丧失神的恩典。他们所信奉的救恩就是以教会成员的资格或其貌似虔诚的基督徒行为在神面前称义。这种生活方式一旦停止,他们就不再与基督同为一体。

救恩可能丧失的教义是危险的

认 为恩典或救恩可能丧失的教义是十分危险的,它实际是在倡导因行为称义。假若我们相信自己已经蒙恩得救,但却由于自身的软弱而违背神的律法,并因此在神面前 负罪;那么,我们实际是在把好行为当作得救的条件。也就是说,从某种意义上讲,我们自以为已经蒙恩得救,但实际不过是依靠圣洁的生活方式得救。

结果,我们设计了自己的救恩计划,以自身的好行为寻求神不断的恩惠与救恩。于是,救恩不再是神的恩典、不再是无望的罪人不配的恩惠,倒成了圣洁生活的回报。其结果是,我们陷入了犹太人所陷入的网罗,正如加拉太书第5章所述把行割礼当作得救的条件的情形。神说,行割礼的人不在恩典之下,乃是在律法的诅咒之下。以弗所书2810节说,我们得救是本乎恩,不在乎行为。

我们的行为不能救我们。因为圣经教导我们,我们最好的行为在神的眼里也不过是污秽的衣服(以赛亚书646节)。雅各书210节 说:『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条上跌倒,他就是犯了众条』。换句话说,如果我们自以为可以靠好行为得救,那么,我们所信的救恩计划,就是一个要求我们在神 面前绝对完美的救恩计划。只要稍稍偏离神完备的律法,我们就被定罪并投入地狱。感谢神,我们的救恩是出于恩典!我们的行为不过是神的恩典在我们生活中的彰 显而已。

有的人担心,如果我们教导救恩不会丧失,信主的人就会成为亵渎神灵的恶人。担心的人认为,如果确信基督赎了自己所有的罪,基督徒就会耽于罪中之乐。

任何人只要是神真正的儿女,都会明白这种说法是不能成立的。神真正的孩子是基督里的新人,灵魂已经永远地复活。他厌恶罪恶,不需要审判的威胁来鞭策自己过圣洁的生活。神的孩子深爱上帝,深切期望顺服神,取悦于神。

未得救的人,从灵魂到肉体都渴望犯罪,罪对他很有吸引力。灵魂业已复活的信徒则不然。当他犯罪的时候,他的人格里会出现非常严重的冲突。如果信徒屈服于身体的情欲,他那新的灵魂就会感觉受到侵犯。信徒会发觉,顺服神才是最大的快乐,因为这种生活方式是他的灵魂所喜悦的。

此外,神住在信徒里面。信徒是神的财产,是基督赎回的。如果他继续犯罪,神会管教他。因此,从天上生的信徒不可能走下坡路,不可能再回到他得救并成为基督里的新人之前的生活方式。

与神和好

因 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我们的救恩有着永恒的保障。可见我们这些蒙恩得救的人得到了多大的安慰!我们无需担心自己可能再犯下意想不到的、未曾特地求 饶的罪,无需担心可能再次陷入地狱。我们内心里有神的平安,知道自己永远是神的儿子。一旦明白基督已经赎完我们所有的罪,我们的内心就会产生巨大的喜乐。 神再也不会追究我们的罪,我们再也不会站在神的审判台前。主耶稣基督,我们的替罪羔羊和中保,已经在神面前代我们受了审判。他担当了我们的罪,承受了我们 罪有应得的愤怒!神为我们预备了多么宏伟的救恩!

在此我们结束永恒的保障这个话题。这个话题也称为一次得救,永远得救,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信徒的忍耐。我们所讲的五个专题到此结束。




第七章

结语

神 宏伟的救恩计划这一课题的研究到此结束。我们看到,神的确为整个人类预备了充满恩惠的救恩。他应许凡信他的人都不致灭亡,反得永生。然而,由于人死在罪 中,完全背逆神,且受着撒旦的奴役,人决不会自愿回应福音。早在创世以前,基督便制定了周密细致的救恩计划。这个计划中包含着他要拯救的人的名字,他一定 会拯救这些人!

神 在这些事情上具有绝对的主权,神永恒的旨意是什么力量也不能挫败的。接下来的问题是:如果我既未得救,又不是神的选民,那该怎么办呢?我还有得救的可能 吗?答案是:神的拣选计划是神的事,与我们无关。若未得救,我们只有靠着主耶稣基督与神相和。我们若认罪,求神的怜悯,并相信基督为救主,我们就会发现, 希望的所在是基督于十字架上所流的宝血。我们自己怎样看待自身的拣选并不重要。

蒙神拣选的人,神会吸引他的意志,使他产生得救的愿望。在他重生的生命里,他不会再想犯罪。一个人如果命定不能得救,就不会对神的救恩计划有丝毫的兴趣。他可能会设计自己的救恩计划,却不会关心神的救恩计划。

这让我想起改革家马丁· 路德。他小时候读过圣奥古斯丁有关拣选与预定的著作。这些著作是以保罗撰写的经文为基础的。在痛苦中苦苦挣扎的路德惊恐地发现:尽管他极想得救并做一个虔诚的信徒,他却担心自己不是预定得救的选民。一想到自己不是神的选民,他就痛苦万分。

焦 虑不安的马丁眼泪汪汪地来找他喜爱的牧师。牧师对他说,『马丁,别管这些高深的神学问题!要仰望耶稣在十字架上所流的宝血。那血是为你的罪而流的!这就是 赦免的含义!要仰望耶稣在各各他所流的血,那血正是为你的赦免和救恩而流!』是的,十字架才是救恩的所在。要把你的眼光放在你宝贵的救主耶稣基督上!从他 在各各他的十字架上所流的血中寻求你的救恩和赦免!

当 我们为这样的问题所困扰时,路德得到的忠告同样适用于我们。你看!当你感到焦虑不安时,实际就是神呼召的时候。这时你不必在意预定与拣选!只要信靠耶稣! 他来是要寻找并拯救迷失的人。当你意识到你的罪会把你引向地狱时,你若不想入地狱,而宁愿与圣徒一道在永恒中喜乐并赞美奇妙的神,就当马上求告慈悲的神, 祈求他藉着耶稣基督的血赐给你慈爱的救恩。

神明确地教导我们,我们只要尽心寻求神,就必然得救(申命记429节)。『你们祈求,就给你们;寻找,就寻见;叩门,就给你们开门。』(马太福音77节)『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13节)

得救之后,你会想学习圣经。读过圣经,你会意识到自己想得救是因为神的吸引。神拣选了你。他在你的内心作了善工。你于是从神的旨意得了重生。

拣选的教义对福音的呼召毫无妨碍。相反,拣选恰恰是神的福音计划得以成功的确据。从更深的意义上讲,它实际就是耶稣所流的血。也就是说,神的福音计划成功的确据就是基督所经历的第二次死亡。

得救之后,你会顺服神,神也会使你从你自己的救恩计划中走出来,转而成为神的救恩计划的一部分。当你意志破碎,通过基督向神悔改时,神会赐给你能力,从而证明神对你的拯救。

我相信,这次学习能帮助我们大家更加由衷地感谢我们伟大、奇妙、慈爱的神。他是统领我们生活中方方面面的神。感谢神赐给我们的宏伟的救恩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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